要求如下:
1、在规定的最长年限内,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学环节的考核,考核成绩合格,毕业或学位论文答辩通过。
2、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3、规定的最长年限内,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学环节的考核,考核成绩合格,但毕业或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且未获批准补行答辩者,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4、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