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原则如下:
参加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达到该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部分专业还对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有要求;专业考试成绩过线后,按文化课成绩排队录取;将文化课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排队录取,在考生文化折算比值达到学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折算比值情况下,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