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对罪犯的执行一般采取就近收监执行的原则,即无论户籍地是哪的,只要在判决地被判决后,就依判决地附近的执行场所收监执行。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刑罚的执行,由审判法院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监狱或其他机关执行。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