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的普通话水平至少达到二级水平,其中现阶段中小学老师、师范院校的老师和毕业生应达到二级或一级水平,专门教授普通话语音的教师应达到一级水平;普教系统的教师以及职业中学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毕业生,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