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至迟在春秋时代,民间流行一种称为乡射礼的射箭比赛,它的比赛仪则,完整地记录在 《仪礼》的《乡射礼》中。这是一种非常正规的竞技运动,有长度固定的射道、严格的比赛规则。
乡射礼 盛行于先秦时期。
每年春秋两季,各乡的行政长官乡大夫都要以主人的身份邀请当地的卿、大夫、士和学子,在州立学校中举行乡射礼。
乡射礼的主持者,由一名德行卓著、尚未获得官爵的处士担任,称为“宾”。 射位设在堂上,箭靶称为“侯”,设在堂正南方三十丈远的地方。侯的左前方有一曲圆形的皮制小屏,供报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