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不应该体罚学生。
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禁止体罚学生”。
《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也明文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