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到199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从1949到1979年,饶平所属上级先后改动8次:1949年12月饶平属潮汕临时专员公署;1950年2月属潮汕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同年10月属潮汕专员公署;1952年属粤东办事处,同年11月属粤东行政公署;1956年11月属汕头专员公署;1967年3月属汕头地区军事管制委员会;1968年3月属汕头地区革命委员会;1980年1月属汕头行政公署;1983年12月属汕头市。
1991年12月7日,国务院决定:潮州市升格为地级市,汕头市饶平县划归潮州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