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象形:用简单的线条描摹客观事物的形状,使人一看就能把字形与具体事物联系起来,知道它所代表的事物;
2、指事:用一种特殊性符号,标记某一客观事物和表示某一概念,这种标记符号或是加在独体象形字的某个部位,或是加在代表某种事物符号的特殊位置;
3、会意:把意义可以相互配合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体象形字或指事字结合起来,表示一个新的意义;
4、形声:用一个字作形旁,表示意义类别,用另一个字作声旁,表示读音。两者结合成为一个形声字;
5、转注:指同一部首的字可以互训;
6、假借:借用已有的字,表示同音而不同义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