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对于补考和学分累计的规则如下:
1、补考相应学科通过当此考试,所对应的学科视为已合格,无须再进行补考或重修该学科,对应学分不再累计并清零;
2、通过当此补考之后所对应学科累计的学分视为无效,学分自动清零并不再为学分累计范围内;
3、若当此学科补考未通过考试,则学分继续进行累计并进行下一次重修或毕业前的清考,若在重修考试或清考中通过考试则将学分清零视为无效且不再累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