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合同应当写上包含以下主要内容:出让合同双方当事人;出让地块的位置、面积和自然状况;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金价格;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金的币种、期限和方式;定金;出让地块的用途及规划要求;建设管理要求;交付出让地块的期限和方式;有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的条件;双方其他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纠纷的解决;合同的生效条件。
土地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国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的关于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合同。该合同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土地使用权法律关系的协议。第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出让方是特定的,必须是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第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受让方,一般为境内外的企业法人。第四,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订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