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房五年以后可以进行过户的。对于产权全部是单位员工个人的情况,因为产权属于员工个人即转让人,即使单位内部规定,员工不得转让,但是该规定系单位内部规定,对第三人不具有约束力,并且《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上市出售。集资房是指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来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