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有扣分逾期没有审验时的处理措施:
(1)不参加审验未达3个周期,记分未达到12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驾驶人应尽早审验并缴纳罚款;
(2)不参加审验达3个周期,即使记分未达到12分,车辆管理所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重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并参加相应的考试;
(3)记分达到12分,无论逾期审验是否达3个周期,车辆管理所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重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并参加相应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