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一般最低是五天,最多就十五天,由于治安拘留的人并不是犯罪人,一般只是轻微违法的人,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所以处罚力度不会像犯罪拘留那么大,如果只是治安拘留就是这个时间区间,如果是和其他处罚并用甚至是多项罪行一起处罚治安拘留的,那就需要按照具体的情节进行衡量了,可能会超出这个区间范围。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