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启动遵循的原则是:
(一)严格遵守法律,依法受理委托;
(二)认真审查鉴定书,杜绝不符程序的鉴定结论作为证据;
(三)制定明确完备的司法鉴定程序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公安、人民检察机关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鉴定部门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