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文分为事物说明文和事理说明文两大类。
事物说明文:以事物为具体的说明对象,使读者了解和认识事物的特征为说明的目,透过现象认识本质的说明文。通常以时间、空间、逻辑顺序进行说明。通过对具体事物的形状、构造、性质、特点、用途等作客观而准确的说明,使读者了解、认识这个或这类事物。
事理说明文:以分析事物的因果关系、介绍科学道理为主的说明文称作事理说明文。事理说明文主要回答“为什么”的问题,同程序说明文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