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要的基本人权是生存权和发展权。生存权指在一定社会关系中和历史条件下,人们应当享有的维持正常生活所必须的基本条件的权利。发展权是个人、民族和国家积极、自由和有意义地参与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并公平享有发展所带来的利益的权利。
人权(基本人权或自然权利)是指“人,因其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主要的含义是: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合乎人权的对待。人权的这种普适性和道义性,是其两种基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