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方放弃共同财产是可以的,但必须是在对方自愿的前提下,如果对方不是自愿放弃共同财产的话而是被迫则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