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围墙一般是需要单独报建的,到当地规划部门申请。农村建围墙一般不要审批,只要不影响到邻居街坊的合法权利即可。公民行使自己合法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利。
住房之间属于相邻权关系,需要依法行事才能维护和谐的邻里关系,特别注意采光、屋檐滴水、行路等。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相邻关系中较常行使的权利包括:
土地或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相邻各方享有通行的权利,土地或建筑物的所有人、使用人不得阻止或堵塞,相邻一方因建筑施工、铺路架线必须临时占用他方土地的,他方应予以方便,但施工方应合理使用,完工后恢复原状,造成损失要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