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5年制定了现行宪法,1920年和1953年两度修改。宪法规定,丹麦实行君主立宪制。经议会的六分之五通过,政府可将一定范围内的主权交给某种国际机构。议会,位于首都哥本哈根,共179个议席,议员经普选产生,任期四年。
丹麦是斯堪地纳维亚里面积最小的一个国家,位于欧洲北部日德兰半岛上及附近岛屿。南面就是德国,北部濒临大西洋北海和波罗的海。瑞典和挪威分别位于丹麦以北及西北方向,与丹麦隔海相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