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用:保证了政令的划一性郡县制确立后,从而使君主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安定和经济发展;郡县制从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打破了西周以来分封割据的状况,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据分裂,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的统一,中央通过考课和监察以加强对地方政权的控制。由于自上而下的层层督课,使得中央政令能较为顺利地贯彻到最基层。秦汉的郡县制代替了周的分封制,也即从地方分权演进为干强枝弱的中央集权制,为后来2000年的地方行政体制奠定了坚固的基础。至元,郡名完全废弃,改为行省制度。郡县制下的郡守和县令都是由皇帝直接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