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10条规定:“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