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从公司借款,可以挂在往来款,需要提醒法定代表人及时归还。
账务处理为: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财税【2003】158号文: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