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电子监控技术记录交通违法行为;
2、交通违法发生地或机动车登记地,交警部门发出《交通违法通知书》;
3、当事人接到通知书可到交通违法发生地,或机动车登记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4、交警部门受理并开具《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
5、当事人在15 天内凭《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6、系统自动解锁,或被处罚人凭有效处理完毕证明,管理部门即时解锁,车辆恢复正常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