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警备区有兵团级、正军级和正师级三种。原旅大警备区是兵团级,为了对应苏联驻军级别,该警备区由中国人民志愿军兵团部改编组建,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唯一一个这一级别的警备区。
天津、上海和重庆三个直辖市警备区于省军区同级别,辖有师级单位(如直辖市下辖的区的人武部)和海防师(旅)部队。
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沿海重要城市和驻军相对集中的城市也设立警备区(设立警备区的城市政府级别至少地级市以上,即设区的市)都是正师级,这一级警备区除执行军分区的兵役,民兵训练任务外,还担负市区内军容风纪,军车交通管理的纠察,组织指挥协调驻军参加抗险救灾的职能。
城市警备区,同时是中国共产党XX市委员会的军事工作部门和XX市人民政府的兵役工作机构,受军区和中共市委、市政府的双重领导。负责所在城市的警卫、守备和民兵、兵役、动员工作。要地警备区,辖守部队,主要负责战略要地的警卫、守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