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职务:
1、最高董事长;
2、总裁 ;
3、副总裁;
4、总经理;
5、副总经理;
6、经理;
7、副经理;
8、经理助理;
9、主管;
10、专员(技术类);
11、助理;
12、 组长 ;
13、副组长;
14、领班;
15、员工。
国有企业:指国家对其资本拥有所有权或者控制权,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支柱。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商业类和公益类的特点,其商业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