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法》规定的担保人的方式有5种: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