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标准,国家为保护居民生活条件和健康而规定的环境中有害因素的限量,以及为实现这些限量而规定的相应措施和要求的技术法规。
环境卫生标准中的最高容许浓度是指环境中的化学物质在短期或终生,直接或间接作用于人体时,不会引起身体上或精神上的疾患,或者以现有的检查方法在近期或远期,当代或后代查不出超过生理适应性反应变化的浓度限量。
制订环境卫生标准时,按照对环境介质大气、水、土壤的不同要求,可有大气质量标准,如中国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即为居住区的大气卫生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的“地面水水质卫生要求”和“地面水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即属于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世界卫生组织和粮农组织建议规定每日容许摄入量作为限量标准。
实现限量标准需要考虑经济和技术的可能性,所以标准要求需要适应国力,逐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