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询权全称为人大代表质询权,所以质询权是人大代表的权利。具有质问权者(如议员、人民代表)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提出质问和要求答复的权利。是国家代议机关对国家行政机关实行监督的一种形式。
被质询的行政机关或官吏,可以借口“事属国家机密”等理由,拒绝答复。在中国,宪法和法律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有权对同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等提出质询,并规定受质询的机关必须负责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