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如果监护人有侵害被监护人权益或者不适合继续担任监护人的情形,被监护人的其他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可依法提起诉至人民法院,通过法院特别程序变更监护权,指定新的监护人。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