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登记办法》第八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一起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还必须出具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即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或离婚法律文书。
《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