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产士资格考试》考生的报名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考试合格者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给《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考试内容:
1、《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