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
2、贷款行认可的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资料,例如:收入证明和资产证明等;
3、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及相关批准文件;
4、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要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文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书面证明;
5、涉及保证担保的,需提供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6、借款人用于购买(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7、房屋销(预)售许可证或楼盘的房地产权证(现房)(复印件)。
当然,若还有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也应遵守,提供除以上材料外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