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易过程后,商家如果违反诚信的原则 ,消费者可以进行网络维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它责任,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所以消费者只要能够拿出因为货物不符,而已经告知客服并且将货物退还到运营商,但客服却敷衍消费者的证据,这时消费者就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以邮购方式提供商品,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经营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货款,并应当承担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