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顺序包括6种:
从因到果、从主到次、从整体到部分、从概括到具体、从现象到本质、从具体到一般。
逻辑顺序,即按照事物或事理的内部联系及人们认识事物的过程来安排说明顺序,这种顺序常用于事理说明文。事物的内部联系包括因果关系、层递关系、主次关系、总分关系、并列关系等;
逻辑顺序即按照事物、事理的内在逻辑关系,或由个别到一般,或由具体到抽象,或由主要到次要,或由现象到本质,或由原因到结果等等一一介绍说明。不管是实体的事物,如山川、江河、花草、树木、器物等,还是抽象的事理,如思想、观点、概念、原理、技术等,都适用于以逻辑顺序来说明。如课本中的《死海不死》、《向沙漠进军》,都是运用逻辑顺序来说明事物的。凡是阐述事物、事理间的各种因果关系或其他逻辑关系,按逻辑顺序写作最为适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