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4月至6月,有应征意向适龄青年在4月至6月中旬,进行网上报名预征,确认,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交学校办公室或者是到街道、乡镇、县区级人民武装部报名预征。
2、 初审、初检:参加初审、初检,通过确认:5至6月份,按照兵役机关的统一安排,组织报名青年进行政治初审、身体初检。
3、确定预征: 6月30日前,经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预征对象。
4、批准入伍:通过体检政审的毕业生由县级兵役机关批准入伍。县级征兵办公室按照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的原则审批定兵。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合格人数较多,征集指标无法满足的地区,优先批准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入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