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收取的费用:
1、案件受理费;
2、诉讼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告费、评估费、专家费用;
二、杂费:
办案过程中必定会产生工商查询、交通、通讯、住宿、复印等杂费;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