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所得税制模式。它是指将纳税人在一定期间内,一般为一年,各种不同来源的所得综合起来,减去法定减免和扣除项目的数额后,就其余额按累进税率计征所得税的一种课税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归属于同一纳税人的各种所得,不管其所得来源于何处,都作为一个所得总体来对待,按一套税率公式来计算纳税。分类所得税制模式,也称个别所得税制。它是指将各种所得分为若干类别,对各种来源不同、性质各异的所得,分别以不同的税率计税的一种所得税课征制度。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也称二元或混合税制模式。它是指将个人的一部分所得按性质分类征税,对其他部分所得则综合起来计算一并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