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电厂及其它大中型工矿企业从事水处理及设备的运行、设计、技术、经济等管理工作;
2、在政府部门、规划部门、经济管理部门、环保部门等从事给水排水相关的规划、环境保护及管理工作;
3、在设计单位、科研单位、大中专院校等从事设计、管理、教育和研究开发方面的工作;
4、在建筑公司、房地产企业从事施工、施工安装、概预算及管理等工作;
5、在水务部门从事水厂及污水厂规划、更新改造、管理及日常运行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