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交、或者同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补充内容: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权利以及幼女的身心健康,性交行为违背妇女意志,这是强奸行为的内在属性,行为人知是精神病人或者程度严重痴呆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何种手段,都以强奸罪论处。
2、行为人在主观上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背妇女的意志,而且客观上也违背了妇女的意志,在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时,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强行与作风不好的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也以强奸罪论处。
3、主观方面有强行奸淫妇女的故意,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不论幼女是否愿意,均应以强奸罪论处。
4、性交行为被强行进行,这是强奸行为的外在属性,这是指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不知抗拒,从而违背妇女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