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它是适应市场经济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2、公司由董事会(董事会成员)、总经理、财务部(下设经理和干事)、人事部(下设经理和干事)、研发部(下设经理和干事)、生产部(下设经理和干事)、销售部(下设经理和干事)、法律部(下设经理和干事)等组成,而组成这些部门的人员,就是公司最重要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