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证明对象的特点

作者:原创时间:2022-06-20
文档

根据《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有两个特点,一是与案件有关,具有诉讼意义。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构成刑事案件处理的事实基础。与案件无关的事实不具有诉讼意义,不能成为证明对象。二是具有证明的必要性。某些事实如属于众所周知的事实或者已为法律确认的事实,为保证诉讼的效率,没有必要运用证据进行证明。

显示全文
网络cei什么意思 南果梨和白梨哪个营养价值高 广西丹霞地貌景区有哪些 合同生效即合同成立吗 40分钟等于多少小时 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 关于绿色的名人名言 哪些植物是总状花序 步摇在古代一般什么人可以佩戴 鱼死了张着嘴是啥原因啊 悠然自得和悠然自在的区别 虾不能和什么一起吃的水果 偶像大师MillionLive 美的空调智能终端底部编码怎么看 以鬼开头的成语 兵成语有哪些成语 超市安全培训内容有哪些 充电打火机可以点火吗烧东西 羧酸钠如何生成羧酸 季羡林的月是故乡明出自哪里 打印职称证书要用什么样的打印机 产假期间工资该如何发放 黄瓜发芽了还能吃吗 卖域名的公司域名是怎么得到的 如何取消qq邮箱授权 耳朵上面头部疼痛是为什么 求类似天辰的小说 明代工商业发展的概况 心情不好可以发朋友圈的说说 俄罗斯的语录 枸杞人参炖乳鸽 大专里的数学教育学什么 怎样将excel表中的暗线去掉 游泳镜外面雾状物怎么清除 洪荒小说是女主角的好看一点的 保湿化妆水有什么作用 怎样清除皮鞋上的压痕 2800千克多少吨 低糖吐司盒什么意思 蒙古人相貌特征的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