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人需交验下列材料:
凭公安机关签发、签注的居住证、即可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
居住证丢失或未办理居住证的,需提供以下两方面的证明材料:
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它有效身份证件,提供其中之一即可;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居住地公安机关有效居住登记信息、劳动合同、工商执照、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房产证等,提供其中之一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