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个世纪60年代中期爆发了众所周知的软件危机。为了克服这一危机,在1968、1969年连续召开的两次著名的NATO会议上提出了软件工程这一术语,并在以后不断发展、完善。与此同时,软件研究人员也在不断探索新的软件开发方法。
最早的软件开发方法是由帕纳斯在1972年提出的。由于当时软件在可维护性和可靠性方面存在着严重问题,因此帕纳斯提出的方法是针对这两个问题的。首先,帕纳斯提出了信息隐蔽原则:在概要设计时列出将来可能发生变化的因素,并在模块划分时将这些因素放到个别模块的内部。这样,在将来由于这些因素变化而需修改软件时,只需修改这些个别的模块,其它模块不受影响。信息隐蔽技术不仅提高了软件的可维护性,而且也避免了错误的蔓延,改善了软件的可靠性。现在信息隐蔽原则已成为软件工程学中的一条重要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