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患有25种慢性病之列病种的参保人员,可在当地社居委领取并如实填写《慢性病就诊卡申请表》。
2、提供本人真实有效的病历、化验及检查报告单。
3、经市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确认后,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发放《慢性病就诊卡》。
4、本人凭《慢性病就诊卡》,即可申请慢性病医疗保险并享受规定的门诊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