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和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的情况有:
(一)在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三)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