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政,是指国家集中一部分社会资源,用于为市场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活动或经济行为。
共财政的基本特征:
公共性。公共财政着眼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公共财政的职能范围是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口径界定的,凡不属于或不能纳入社会公共需要领域的事项,财政不会去介入。非盈利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责是通过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活动,为市场的有序运转提供必要的制度保证和物质基础。提供的公共物品或服务的活动也会附带产生数额不等的收益,其基本出发点或归宿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不是盈利。在财政收支上,财政收入的取得,要建立在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筹集资金的基础上。财政支出的安排,要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宗旨。法制性。即收支行为规范化。公共财政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基本出发点,与全体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直接挂钩。财政收入要来自于社会成员的缴纳,财政支出要用于向社会成员提供公共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