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追讨欠款可以通过协商,申请支付令,起诉等方法。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