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时间:
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一方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的当天止;
分居时间应该连续计算。
如果夫妻分居后又同居的,应当从夫妻最后一次同居结束后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