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三长负责制的三长指的是公安局长、分管刑侦副局长、刑警队长。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安部门已建立“扫黑除恶工作平台”,实行“三长负责制”,即对每条线索必须做出有无涉黑涉恶犯罪嫌疑的结论,由公安局长、分管刑侦副局长、刑警队长签字上报,同时,对下级公安机关做出的核查结论不符合事实的,启动“一案双查”,确保所有线索得以及时发现,准确核查,确保件件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