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取得的所得,不管是工资薪金,还是劳动分红,只要是任职、受雇相关,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依法申报是义务。
2、人工是单位的合理且必要的支出。支付给员工的工资薪金,可以依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减少利润,少交企业所得税。不申报个税,工资如何进入单位的营业成本。
3、发工资的人,代扣代缴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如果不申报,不代扣代缴,是违法行为,公司要依法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